一支高素质的专家型、专业型律师事务所

 客户见证    |      2018-08-19
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是2003年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依法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。办公地点从京都瑞成大厦,到虎坊路19号院,2010年初迁至现在的太平街6号富力摩根中心。从成立之初即以“才行法道、良举公正”为核心价值,以精心打造专业化律师精英为战略目标,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专家型、专业型律师事务所。期间经历了不少风风雨雨,如2004年在湖南嘉禾事件中为中央电视台提供法律指导,2006年的天津法官打律师(本所王令律师)事件,2009年辽宁本溪被拆迁户张剑刺死拆迁人员案(被判防卫过当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五年。)2010年江西宜黄拆迁自焚案为钟家提供法律援助,2013-2014年为长沙“11.04”专案被告人和山东平度事件提供法律援助,以及这即体现了本所律师的专业水平,更体现了本所律师追求公平正义大无畏的执业精神。